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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5年本专科教学情况,重修补考监考,实践和高密工作量核对
2015-11-25 00:00 点击数:

关于核对2015年本专科教学情况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量记载办法要求,为做好教学工作量的划拨工作,请严格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认真核算本单位的2015年本专科教学工作情况。在核对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课堂教学环节:

1.学时严格按照相应年级专业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应为实际上课教师。

2.核对内容: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课程类别、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人数、班级数、上课班级,新开课、双语课请注明。

3.此次核对主要用于工作量划拨,对其中的学时、班级数尤其应核对准确。

4.对一门课程分开多人上课的,应予以标明每人的学时。

5.学生数是按照学生选课统计出来的,跟班进修学生已经包含在内,班级数由系统给定,存在一定的误差,请及时更改。

6.核对表中修改数据要用红笔,划去原来的,填写更改的(不要删除原有数据)修改和添加的数据以实际上课情况为准。

7.核对表仅为四方、崂山两个校区的教学情况,高密校区教学情况由高密校区教学办与各学院联系进行核对。

8.请于12月2日前将核对表发到教学办邮箱,以免耽误学院工作量的划拨。

9.重修、补考、监考等教学工作按照“2015重修、补考、监考教学工作汇总表”填写,并请于12月15日前(监考统计到12月31日,1月份的转到下年)发到教学办邮箱。

二、实践教学环节:

1.汇总时,各实践环节的名称必须与本专业年级对应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的名称保持一致;

2.分别按实习、课程设计、专业综合试验(非台套数的实验统计,台套数的实验统计请统一发给马林政老师)、毕业设计(论文)等分类统计,然后汇总;

3.实践环节分专业按年级综合统计,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分类汇总;

4.毕业设计(论文)按专业统计(不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周数可能不同);

5.实践教学情况统计表中,学期一栏使用统一格式,上半年用“2014-2015-2”,下半年用“2015-2016-1”;

6.仅核对汇总四方、崂山两个校区本专科生的实践教学情况,高密校区实践教学情况由高密校区教学办与各学院联系进行核对;

7.汇总完毕,请于12月2日(星期二)前发到教学办邮箱。

友情提示:1.以上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对内容,监考补考重修工作量以及实践环节工作量统计请各位老师统一汇总给各教研室主任,由各教研室主任统一发给教学办邮箱(表格请在附件下载),谢谢。

2. 高密的工作量请尽量来教学办核对(找张瑞雪核对)

2015年11月25日点击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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