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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15-12-09 00:00 点击数: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15-12-07 11:00

各学院: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现将此文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人才培养状况进行撰写各专业相关材料,并于2015年12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 88959197

材料提交要求:电子版发邮箱qustywb@126.com,纸质版由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交至崂山校区图书馆楼A楼3011房间。

附件:

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2. 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各项指标补充说明

教务处

2015年12月7日

附件【12号文指标说明.docx】已下载54次

附件【关于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的通知.doc】已下载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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