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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8-06-04 09:09 点击数: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全面了解和检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完成情况,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拟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校级立项项目,部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校级延期结题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的方式进行。立项项目数量4项以上的由学院自行组织检查,立项项目数量4项以下(含4项)的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组织检查(中德学院、数理学院、信息学院合并为一组,外语学院、经管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合并为一组)。

三、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研究目标、项目研究过程、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心得体会、项目创新点与特色等。

四、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自查

国家级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见附件3,自项目中期检查后至结题验收前的进展情况),并整理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校级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见附件5,自项目中期检查后至结题验收前的进展情况),并整理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国家级和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均要按照申请书的预期结果要求填写,如成果为实物,须对实物进行拍照,并在照片显著位置标注学校及项目名称;如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编号,第一作者为项目组学生,指导教师可作为通讯作者。

国家级和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结题申请书》外,均需提供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服务和产品生产情况、市场营销情况、人员组织架构、财务情况等)、商业计划书、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各学院进行集中验收检查,组织评委(3人组,参检项目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评委)通过听取项目组PPT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询问、讨论交流等形式全面检查立项项目的研究进展状况,帮助项目组分析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学院完成验收检查工作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

3.学校抽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五、结题验收成绩评定

项目验收以申报书的预期研究成果为标准,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发表论文、申请获批专利、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赛事奖项等成果支撑)优先评定。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

六、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6日前,提交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信息(见附件7)。

2.2018年6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汇总整理提交相关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2) 《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

(3)《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4)《青岛科技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

(5)《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7)《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信息表》;

(8)《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打分表》;

(9)项目结题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国家级立项项目需在完成结题验收后制作一个展板用于“国创计划”项目成果展示会使用(展示会时间另行通知),实物可同步展示,展板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编号、项目成员信息、指导教师信息、项目简介、创新点、项目成果(含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等信息)

展板规格要求:“门”型展架,幅面尺寸180cm×80cm,展板左上方统一打印“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来标记项目所属类型,展架制作费用由各项目组从项目经费中自行结算。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国家级立项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需于2018年6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PDF扫描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请于2018年6月18日前统一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9)交至分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作品名称+负责人+2017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命名,发送至邮箱jdkjcxjob@126.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智强

电 话:88956077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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