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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6-26 17:38 点击数:

本学期所有课程均已结束,即将进入考试周,部分专业课考试已经陆续开始。为保证考试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考教师职责

1.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课老师应做好相关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2.主考、监考教师按考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维持考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提示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将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放到指定位置;

3.监考教师监考期间手机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做翻看手机、看报纸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4.监考教师应仔细清点本考场考生人数与试卷份数,清点无误后可提前3-5分钟分发试卷及答题纸;

5.严格管理考场,对违纪、作弊者,必须立即终止其考试,令其在考场记录表及纸条等作弊证物上(其他不能签字的通信设备等证物上交,由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返还)签字后离开考场;

6.考试结束时,认真组织好试卷收取工作,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试卷清点无误后,准许考生离开考场;

7.考试结束后,将整理无误的试卷袋、填写准确的《考场记录》等材料报教务部门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有违纪、作弊考生的考场,将违纪、作弊材料单独送交教务处;

8.主动承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管理考场,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

9.不允许研究生代为监考。

二、学生考试纪律

1.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座;

2.学生必须带齐学生证、身份证件等方可参加考试,并将有效证件放于书桌右上角备查;

3.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具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按主考教师要求自备考试用参考资料;

4.考生需在考试前清理本人桌面、抽屉及其座位附近的杂物;

5.考生须自备考试用具及准许使用的计算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检查并同意,禁止相互借用;

6.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考试中需另换草稿纸时可向监考教师申请领取,并将用完的草稿纸上交;

7.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查收、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8.考生严禁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9.在课程考试中,每位考生要诚信考试,远离违纪、作弊等不良行为。

请各位老师、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考风考纪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展现学院良好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