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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向德国帕德博恩大学派遣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2004-06-03 00:00 点击数:

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第五批赴德留学硕士班的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为了明确主办方与各学员的责任与义务,特制定本规定,双方应共同遵守。 1. 学员报名时交报名费600元,并参加机电工程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不论录取与否报名费一律不退。 2. 学费每年13000元,三年共计39000元。该费用只包括学员的学费、国内德语培训费。申请出国相关的其他费用及学员国外德语培训费学员应自理。 3. 学员于2004年9月1日开始德语培训,同时交学费13000元。 4. 学员将在通过TestDaF考试合格后收到由德国帕德博恩大学寄发的“录取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学员应交纳学费26000元。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因私护照、自保金存款等手续。 5. 德语培训时间为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学生必须通过TestDaF考试后,才能赴德国学习专业课。若在2005年11月1日后,因未通过TestDaF考试而继续在中德学院学德语者,需另交培训费1000元/月。 6. 由于该项目具有团体行为,学员在申请出国过程中不能随意终止,否则收取的费用将不退还学员。 7. 签证是外国使馆的一种外交行为,虽然学校录取,但由于诸多原因使馆有可能拒绝签证或延期签证,主办方对此不予承诺,对此学生应表示理解。若使馆拒签,报名费、国内德语培训费(13000元)等不再退还学生,其它费用则应退还学生。除此之外,主办方不再承担其它经济及法律责任。 8. 签证及赴德手续由中德学院统一组织,但签证及赴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学员自理。 9. 青岛科技大学与德方合作,对本硕士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集体观念,维护国家及学校形象。对于不服从管理有损于本项目及学校声誉的学生,机电学院有权让其退出该项目。 10. 学员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完成学业或未能取得文凭者,责任由学员自负。 11. 主办方(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不承担因办理出国手续而引起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为防止意外并确保个人的长远利益,主办方建议学生在国内外学习期间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养老保险等),以便由相应的保险公司负责,主办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12. 本规定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规定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学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