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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通知
2016-05-24 00:00 点击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特举办“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灵创争锋,网聚力量,共赢梦想

二、主办单位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处

三、承办单位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四、产学研合作单位: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

大赛组织委员会:

组 长:马连湘

副组长:李庆领、张淑华

成 员:(按拼音顺序)陈克正、陈夫山、陈刚、杜芳林、葛振营、宫玉军、郭曰铎、郭仲聚、姜德杰、李明、李镇江、林建业、刘国柱、刘喜梅、刘云、钱翌、隋树林、汪传生、王成果、王锋业、王守城、王义银、王志宪、武玉民、阎瑜、张鸣、郑德前、宗成中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二)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本次大赛只受理以我校名义申报的项目。

七、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时间安排

(一)参赛报名

本届竞赛作品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网址: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填写报名信息并严格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图片、视频等材料,竞赛作品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原则上每个学院不低于5项,多报不限

(二)材料提交

各参赛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后,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大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3)、一分钟展示视频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五份,展示视频只交电子版)。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一分钟展示视频,要求视频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MP4 格式,大小不超过50MB。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院名称.mp4”(例如:创意组+现代农业+智慧大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mp4)。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于6月17日前集中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纸质版材料:“大赛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一式五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大赛报名表、大赛报名汇总表、一分钟视频及项目计划书)报送至机电学院分团委秦洪庆,电子版发送至:qhq412@163.com。机电学院互联网+交流群:519159186

(三)学校评审遴选

学校暂定于6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项目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参加山东赛区竞赛的项目,各参赛项目需准备现场展示和10分钟的PPT汇报(现场答辩时间待定,见后续通知)。

1.评审章程。本届“互联网+”章程及评审办法遵照教育部《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章程》和《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实施。

2.评审程序。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报送项目的初审,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终审,并提出推荐参加山东省区域选拔赛的项目名单。评审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四)获奖项目支持

项目评选后,根据参赛队伍获得的晋级级别及名次,由学校及赞助单位对获奖参赛队伍进行一定的指导及资助,按照山东省互联网+竞赛评选办法择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山东省区域选拔赛。

拟从学校推荐队伍中选拔出金奖队伍3只、银奖队伍6只和铜奖队伍9只,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金奖队伍每队颁发2000元奖金、银奖队伍每队颁发1000元奖金、铜奖队伍每队颁发500元奖金,用于后续比赛支持。

 

http://www1.qust.edu.cn/detail.aspx?articleId=25842 相关表格到该通知里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