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全院教师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经个人预申报、形式审查、院外专家评审、党政联席会审议等程序,拟推荐8项成果参加校教学成果奖评选(见附件)。
公示时间6.25-6.28,公示期3天
任何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88956166。
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