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立项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个性化培养教育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使学生参加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达到参与竞赛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宗旨
竞赛是在紧密结合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竞赛的方法,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的活动。学院通过竞赛来增强学生学习和工作的自信心,促进学院学科建设和课程改革,引导教师在教学改革中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院个性化教育的开展,学生创新、应用能力的培养等诸多方面起到推动作用。
二、竞赛类型与项目
1、机电产品创新大赛:全国机电产品创新大赛和全省机电产品创新大赛。
2、全国节能减排创新大赛。
3、机器人创新大赛:分为国际和全国两类。
4、全国帆船游艇设计大赛。
5、大学生挑战杯大赛。
6、其他教育部门组织的大赛。
三、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学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务是项目立项审批,检查督促,验收、评奖及表彰,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系(各团队)、教学办、分团委、学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教学办负责学科竞赛的协调管理,分团委负责非学科竞赛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是:收集、公布竞赛的信息,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组织竞赛申报项目审核及预算;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3、学部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建设竞赛指导教师队伍,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训练与指导工作。
4、参赛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并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竞赛类型进行学科竞赛的立项,并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5、参赛学生或团队需填写《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竞赛立项申请表》及《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竞赛项目经费预算表》。教学办根据全院学科竞赛年度经费预算,核定学科竞赛专项经费,报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执行。
6、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结果(获奖证书、奖励决定等复印件)报学院备案。
7、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各系要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通过班级→专业→学院层层筛选和选拔,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国家级竞赛组织程序:学生报名参加校内选拔比赛,进行强化训练后再择优代表学院参赛。
8、各系应依托已有的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实验(实训)中心,以学生课程设计、课程实验、毕业设计等作为省级、国家级相关竞赛的基础。
四、项目实施
1、资助立项
资助项目分为A、B、C三类, A类学科竞赛项目为重点资助项目,B类学科竞赛项目为一般资助项目,C类学科竞赛项目为自筹项目。对C类学竞赛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院给与一定的资金奖励。
2、项目公布与实施时间
立项数目和类别每年9月-10月份公布并组织实施。每年3月-4月对上一年度各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选拔代表学院参加上一级比赛的项目。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获奖学生除获竞赛主办者的奖励外,学院对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及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依据学校学分认定办法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学分。
(3)由学院支持获奖项目取得发明专利,按国家专利法规定执行。
(4)对学生在创新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在研究生推免中可适当加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2.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取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除享受学校相关奖励办法外,学院在特设的软控奖中给与奖励。
五、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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