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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电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报告的通知
2010-07-06 00:00 点击数:

为了提高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活跃学术氛围,加强各专业的学术交流,现就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学术报告五次,做学术报告一次(开题报告除外)。

2、每次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报告主持人或报告会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在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上的报告,应以会议报告日程安排或大会论文集为依据。

3、本规定自08级起开始执行,并作为研究生培养计划标准之一,未完成者不给于相应学分。

经学院决定,为了配合执行《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的规定,机电学院于2010年9月起,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为研究生提供听取学术报告与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实行点名制度,记录考勤,三次不到者,给予相应处分。

附表: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选题表

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1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