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推免遴选方案
2022-09-17 16:25 点击数: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方案(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91号)精神和要求,同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团中央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3年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由学院领导班子和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学院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推荐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长:何  燕  孙立军

副组长:李剑光  肖  强  张  斌  杨化林  张卫锋

组  员:付  平  赵海霞  邱龙辉  王作辉  张瑞雪     

        邢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综合推免条件及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学生前6个学期无不及格现象,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方案》,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

3.学生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5%。

4.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6.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并声明回避关系,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三、推荐名额分配

为将最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免试推荐的方式,直接选拔成为新一届研究生,今年的推荐名额的分配主要参考下列原则:

1.考虑与招生专业相关的本科毕业生生源状况。

2.推荐指标重点向学校特色学科及“双一流”建设学科倾斜,指标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由被推荐学生自主选择填报。

各专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张榜公示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各专业班级在进行推荐工作时,可确定1-2名候补学生,以便增补。

详见附件1:《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推免遴选方案相关细则》。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召开会议布置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学院统计应届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并将相关文件及排名情况向全体学生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本人填写《放弃推荐资格声明》,声明中应说明放弃的原因,本人签名并按右手食指指印确认,声明作为具有推荐资格的考生放弃资格的证明文件。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专业推免情况,初步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229月17日起执行。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2.本办法由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3级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29月17